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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省帝都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1038106****602C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1526民初999号
    案号 (2019)豫1526执141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付店法庭
    执行法院 潢川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6-24
    发布日期 2019-12-2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余祖刚、林志平欠原告付冬寒借款26.9835万元及利息(其中6.9835万元从2014年12月1日起,按月息2%计算,20万元从2015年4月10日起按月息2%计算,均至借款还清时止);欠原告付宗惠借款10万元及利息(从2015年4月30日起至按月息2%计算至借款还清时止);欠原告付忠敏借款8万元及利息(从2015年4月30日起按月息2%计算至借款还清时止);欠原告付强借款7万元及利息(从2015年4月20日起按月息2%计算至借款还清时止);欠原告吴成学借款15万元及利息(从2015年4月25日起按月息2%计算至借款还清时止);欠原告牛勇借款5万元及利息(从2015年4月18日起按月息2%计算至借款还清时止);上述借款本息限被告余祖刚、林志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河南省帝都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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