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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茂交罚[2021]013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05月11日15时1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茂名市电白区庞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办公室实施监督检查。经查,该公司是生产、销售混凝土,每天有运输车辆运输。该公司于2020年05月11日14时05分为粤KS3967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超标准装载后放行出场。粤KS3967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为3轴车,车货总限重为25.000吨,该公司为该车装载货物后,该车的车货总重为37.34吨,超限12.34吨。该公司为粤KS3967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超标准装载,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车辆过磅单、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2
    决定机关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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