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交通视频告警方法、设备及系统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811645011.X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9686088B 公开(公告)日 2021-07-30
申请公布号 CN109686088B 申请公布日 2021-07-30
分类号 G08G1/01;G08G1/04;G08G1/052;H04N7/18;G08B21/18;G08B21/22;G06T7/20 分类 信号装置;
发明人 赵章宗;张睿;李敏;刘良伟;温敏 申请(专利权)人 重庆同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智慧之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余洪
地址 401120 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106号12幢11层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交通视频告警方法、设备及系统,通过获取待检测视频图像;逐帧检测待检测视频图像中是否存在车辆目标,当确定当前视频图像帧存在车辆目标时,检测车辆目标在当前视频图像帧中的第一位置;对车辆目标进行跟踪,以获取车辆目标在下一视频图像帧中的第二位置;获取预先标记的参照物的位置以及对应的物理距离,利用拟合算法计算第二位置与第一位置之间的目标物理距离;获取当前视频图像帧与下一视频图像帧之间的目标时间间隔;根据目标物理距离与目标时间间隔,计算得到车辆目标的行驶速度;将行驶速度与预设速度阈值进行比较,根据比较结果,选择与该比较结果对应的告警方式进行处理;响应及时,准确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