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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泗环罚字【2017】1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涉嫌违反“环评未验收”案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28
    决定机关 济宁市泗水县生态环境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