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禹)食药监食罚〔2017〕k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禹州市阿香口福烤卤店未将张贴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存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禹州市阿香口福烤卤店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9-28 |
决定机关 | 禹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