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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玉市监处〔2021〕2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5.85元;2、罚款6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6
    决定机关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蒋云海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