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温龙应罚字〔2019〕第9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温州雄亚笔业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9年11月25日,龙湾区蒲州街道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对温州雄亚笔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现场发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一份,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2019年12月3日,蒲州街道安监所组织复查,该单位未在整改期限内按照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完成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02 |
决定机关 | 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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