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聊城市威力助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7150057****1965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鲁1502民初1122号
    案号 (2020)鲁1502执241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7-07
    发布日期 2020-09-0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聊城市东方公路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880000元、利息133856.92元及自2016年10月21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的利息;二、被告聊城市威力助剂有限公司、隋全洲、李彦伟、朱清云、张焕杰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三、被告聊城市威力助剂有限公司、隋全洲、李彦伟、朱清云、张焕杰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聊城市东方公路设备有限公司追偿。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