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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浦市监罚〔2017〕0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30.9元;2、没收不合格咸猪爪3.276kg;3、处五万一千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16
    决定机关 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