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盛镁镁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50000056****069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623民初4113号
    案号 (2020)皖1623执62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利辛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3-10
    发布日期 2020-03-26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重庆盛镁镁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给付原告魏建付欠款374249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457元,由被告重庆盛镁镁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