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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银监罚〔200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为无真实贸易背景承兑汇票贴现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08-12-26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绍兴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吴高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