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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大市监处字 〔2021〕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涉案食品;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7
    决定机关 大化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