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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天烟处〔2020〕第1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行政处罚内容 对广东粤海天河城百货有限公司东圃分公司作出处以其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价值7100元5%罚款人民币355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7
    决定机关 广州市天河区烟草专卖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