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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丹公(中)行罚决字〔2020〕724 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 定登记、查验服务对象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丹阳市金阳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已构成未按规定登记、查验服务对象信息,根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丹阳市金阳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二千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2
    决定机关 镇江丹阳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