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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烟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30
    决定机关 烟台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刘永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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