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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安城执罚决字(2020)第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07
    决定机关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