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开封市林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刘冰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5870958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鼓民初字第838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5)鼓法执字第0035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5-10-10 |
发布日期 | 2016-02-23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河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5年10月1日之前,被告开封市林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孙彩霞购房款100000元。若被告不按期还款,被告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二倍向原告支付自2014年1月25日起至还清上述款项之日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被告自愿承担(原告已垫付,被告于支付购房款时一并给付原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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