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莱姆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300MA****5E4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321民初3295号 |
案号 | (2021)皖0321执1282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远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怀远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莱姆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前分三期偿还原告林泽勤欠款本金804591元及利息,分期方式为:2021年2月20日前偿还本金16万元并以16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20日起按月利率1%的标准计算利息;2022年2月20日前偿还本金24万元并以24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20日起按月利率1%的标准计算利息;2023年2月20日前偿还剩余本金404591元并以404591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20日起按月利率1%的标准计算利息。二、原被告因本案产生的纠纷一次性解决。三、案件受理费5923元,由原告承担2962元,被告承担2961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1846元,减半收取5923元,由原告负担2962元,被告负担2961元。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本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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