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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青岛北斗星应用技术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贾建青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645180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0214民初1013号
    案号 (2016)鲁0214执99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5-10
    发布日期 2016-07-0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青岛北斗星应用技术制造有限公司拖欠原告青岛太荣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货款338670元,于2016年4月30日前付清。二、原告放弃利息请求;若被告不按上述第一项约定的期限付款,则由被告外加支付原告违约金100000元。案件受理费6380元,减半收取3190元,诉讼保全费2213元,共计5403元,由被告负担。被告在履行上述付款义务时将应负担的诉讼费用5403元一并支付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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