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监管嘉处字(2018)第14201800086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房地产中表现项目位置,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或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比例不恰当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000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7-27 |
决定机关 | 嘉定区市场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邵峰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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