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甬鄞市监处〔2020〕4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消费侵权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26
    决定机关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朱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