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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18)甬鄞公共二决字第1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波小遛共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8年9月7日8时52分,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河中队执法队员巡查发现,鄞州区天童北路和邦大厦西侧人行道上整齐划一地停放了6辆共享电动车,占道面积约为4平方米。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宁波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七项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字第定对被处罚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人民币2600元整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28
    决定机关 区城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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