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津市场监管红罚[2018]5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22
    决定机关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