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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鹿市监不处字〔2017〕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05
    决定机关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娄韶山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