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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执开罚字[2017]第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乔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行政处罚内容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4
    决定机关 市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徐钱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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