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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省百利亨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金华时代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伟煌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0555230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浙0702民初3410号
    案号 (2017)浙0702执72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执行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暂无
    立案日期 2017-02-10
    发布日期 2017-05-0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福建省百利亨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金华时代分公司立即停止向公众播放并从曲库中删除涉案的《最好的朋友》、《雨夜》、《青菜鸡蛋面》、《十二种颜色》、《天使的选择》、《我挑我的》、《展翅高飞》、《无所谓》、《月亮可以代表我的心》、《爱简单》、《我比从前更寂寞》、《信仰》12首MTV作品;二、被告福建省百利亨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金华时代分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经济损失(含制止侵权合理费用)5400元;三、驳回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元(已依法减半收取),由被告福建省百利亨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金华时代分公司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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