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柏乡县泰吉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5982908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302民初5986号 |
案号 | (2020)冀0302执4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日期 | 2020-08-16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河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秦皇岛宇瑞新能源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河东支行借款本金4958400元及利息(截止至2017年4月21日为76637.01元,之后至履行完毕日止按双方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柏乡县泰吉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宇瑞柏乡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常占华、刘运强、赵建芳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7045元,由六被告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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