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协力(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明福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58278****1363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闽0503民初4710号
    案号 (2018)闽0503执392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7-30
    发布日期 2018-09-1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福建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林永昌、王丽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2130227.76元、利息25698.94元、罚息825303.9元,并支付自2017年6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之日止按双方订立的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的利息、罚息; 二、被告林永昌、王丽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律师代理费12600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