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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运罚决字[2019]第33010041191604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海宁市大元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10月07日09时00分,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天目山路紫金港路口巡查时,发现浙F.C9929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方毅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方毅驾驶浙F.C9929普通客车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1
    决定机关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应利康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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