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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市监处字〔2019〕3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房地产广告中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7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6
    决定机关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周芳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