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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镇市监处〔2020〕6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二)罚款4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17
    决定机关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小冲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