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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无市监罚字〔2017〕500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7年11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在对当事人无为县姚沟二子板鸭店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正在使用武义嘉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ACS-30型电子计价秤,该计量器具标注有浙制00000759,产品编号03074,制造日期:2016.03字样。没有鉴定合格标识,现场也未能提供该计量器具有效期内的检定合格证书。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24
    决定机关 无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