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无市监罚字〔2017〕50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7年11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在对当事人无为县姚沟二子板鸭店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正在使用武义嘉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ACS-30型电子计价秤,该计量器具标注有浙制00000759,产品编号03074,制造日期:2016.03字样。没有鉴定合格标识,现场也未能提供该计量器具有效期内的检定合格证书。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1-24 |
决定机关 | 无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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