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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市监处字〔202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款5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8
    决定机关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门海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