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中网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08****051Y |
| 执行依据文号 | 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19]1598号 |
| 案号 | (2020)粤0306执12239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0-05-07 |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广东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01608872】。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191594-1607号申请人:莫文健等14人。员工代表一:毛军亮,男,汉族,身份证住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莲湖乡毛家村184,身份证号码:3623301991****3833,联系电话:15899771297。员工代表二:莫文健,男,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福中福花园2栋514号,身份证号:440823********731X,联系电话:15099923283员工代表三:刘博兰,男,汉族,身份证住址:河南省上蔡县洙湖镇袁庄村小刘庄037,身份证号码:41282519930325251联系电话:13147060254。委托代理人:孟陈,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工作者被申请人:深圳中网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劳动社区西乡大道302号金源商务大厦B座3A01及B座3A整层(办公地址),联系电话:13925217405法定代表人:郝品伟,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马辉,该司员工申请人莫文健等14人诉被申请人深圳中网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于2019年9月6日诉至本委,经本委审査后于2019年9月16日依法立案,组成合议庭,并于2019年11月29日开庭审理。14名申请人员工代表毛军亮、莫文健、刘博兰及委托代理人孟陈,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马辉到庭参加仲裁活动,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莫文健等14人的仲裁请求如下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29日期间工资共计262745.6元;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共计115150元。(个人请求之项目及数额详见附表一)本委査明:1、双方庭审中确认申请人莫文健等14人的入职时间、离职时间、工作岗位。2、申请人莫文健等14人主张被请人拖欠2019年7月、8月份工资2612745.6元,被申请人确认申请人莫文健等14人的2019年7、8月份工资没有支付,但不清楚具体工资数额。3、申请人邓杰、韦羽譞、李桂平主张自行离职王勇辉、熊超主张与被申请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要求被申请人按照协议内容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详见裁决书附表一),但相关协议在公司;其他申请人主张因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技术总监、财务、企划部负责人等公司高管因违行为被公安机关抓捕,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无法提供劳动条件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详见裁决书附表一)。被申请人确认法定代表人、技术总监、财务、企划部负责人等公司高管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抓捕,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事实,不确认申请人要求的经济补偿金的金额,具体数额不清楚。4、申请人提交银行流水证明其工资支付情况,被申请人确认银行流水的真实性。以上情况属实,有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庭审笔录可以证明。本委认为:双方劳动关系明确,故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依法应受我国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及规范。关于第一项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在庭审中已确认没有支付申请人莫文健等14人2019年7、8月份工资,但不清楚具休数额本委认为,被申请人就申请人的工资情况应负有举证责任,因被申请人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明申请人的工资具体数额,且申请人提交的银行流水显示的工资数额与其主张的月平均工资数额基本相当,故本委采信申请人主张的月平均工资数额。经核算,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莫文健等14人2019年7、8月份工资255968.47元(具体数额详见裁决书附表二)。另外,因申请人王夏婷、刘博兰、莫文健、邓杰、桂礼显、熊超六人主张之金额低于本委裁决金额,故本委视为其放弃对该主张的权利,故以申请人王夏婷刘博兰、莫文健、邓杰、桂礼显、熊超六人主张的金额为准。关于第二项仲裁请求,双方已确认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技术总监、财务、企划部负责人等公司高管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抓捕,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事实,王夏婷、刘博兰、毛军亮、莫文健、桂礼显、高祥云、康祖彬、梁海琪、黄晓萍9人因被申请人无法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于法有据,故本委予以支持,被申请人应支付王夏婷、刘博兰、毛军亮、莫文健、桂礼显、高祥云、康祖彬、梁海琪、黄晓萍9人经济补偿金109900元,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权益登记表中月平均工资乘以工龄(具体数额详见裁决书附表)。王勇辉、熊超主张与被申请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要求被申请人按照协议内容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详见裁决书附表二),被申请人辩称不清楚具体情况,本委认为被请人有意回避王勇辉、熊超的相关离职情况,本委难以查清具体事实,且申请人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比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的经济补偿金数额更低,结合本案案情,故本委采信申请人的主张,被申请人应按协议支付申请人王勇辉、熊超经济补偿金共5000元(具体数额详见裁决书附表二)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本案案情,本委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莫文健等14人2019年7、8月工资合计255968.47元(个人具体数额详见裁决书附表二)二、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王夏婷、刘博兰、毛军亮、莫文健、桂礼显、高祥云、康祖彬梁海琪、黄晓萍、王勇辉、熊超11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14900元(个人具体数额详见裁决书附表二)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部分(详见附表二),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不服上述裁决事项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部分(详见附表二),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觉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席仲裁员:林润楷仲裁员:杜少娜仲裁员:吴俊鸿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书记员:王爽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19]1594-1607号裁决书附表一"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月平均工资L(元)"入职时间离职时间拖欠工资时间拖欠工资数额(元)"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元)"案号1王夏婷女445222********4525技术助理73002019年4月12日2019年8月29日"2019年7月1日至2019月8月29日"137003650[2019]15942刘博兰男412825********2513Android开发130002016年11月7日2019年8月29日"2019年7月1日至2019月8月29日"2540039000[2019]15953毛军亮男3623301991****3833项目经理.150002018年3月30日2019年8月29日"2019年7月1日至2019月8月29日"29662.422500[2019]15964莫文健男440823********731XAndroid开发115002018年10月23日2019年8月29日"2019年7月1日至2019月8月29日"21557.2611500[2019]15975王勇辉男431102********5115IOS开发110002016年11月21日2019年8月29日"2019年7月1日至2019月8月29日"250004000[2019]15986邓杰男360313********0035Java开发130002019年6月3日2019年8月9日"2019年7月1日至2019月8月29日"17160无[2019]15997韦羽譞女45278199611201848Java开发90002019年3月27日2019年8月17日"2019年7月1日至2019月8月29日"14040无[2019]16008桂礼显男420921********5517Java开发80002018年10月15日2019年8月31日"2019年7月1日至2019月8月29日"156628000[2019]16019李桂平女441424********1841前端开发105002019年7月23日2019年8月27日"2019年7月1日至2019月8月29日"12454.34无[2019]160210高样云男450703********3038Java开发80002019年3月4日2019年8月29日"2019年7月1日至2019月8月29日"158344000[2019]160311康祖彬男362426********775XJava开发105002019年3月18日2019年8月29日"2019年7月1日至2019月8月29日"220005500[2019]160412熊超男420922********7735Android开发120002019年5月13日2019年8月29日"2019年7月1日至2019月8月29日"23558.221000[2019]160513梁海琪女441622********8242运营专员60002018年3月19日2019年8月29日"2019年7月1日至2019月8月29日"12703.949000[2019]160614黄晓萍女445281********2789运营专员70002018年12月17日2019年8月29日"2019年7月1日至2019月8月29日"14013.447000[2019]1607262745.6115150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19]1594-1607号裁决书附表二"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裁决拖欠工资时间裁决拖欠工资数额(元)备注裁决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元)备注案号1王夏婷女445222********4525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29日13700终局3650终局[2019]15942刘博兰男412825********2513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29日25400终局39000非终局[2019]15953毛军亮男3623301991****3833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29日29482.75非终局22500终局[2019]15964莫文健男440823********731X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29日21557.26终局11500终局[2019]15975王勇辉男431102********5115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29日21620.68终局4000终局[2019]15986邓杰男360313********0035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9日17160终局无无[2019]15997韦羽譞女45278199611201848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17日13965.51终局无无[2019]16008桂礼显男420921********5517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29日15662终局8000终局[2019]16019李桂平女441424********1841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8月27日11948.27终局无无[2019]160210高样云男450703********30382019年7月1日2019年8月29日15724.13终局4000终局[2019]160311康祖彬男362426********775X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29日20637.93终局5250终局[2019]160412熊超男420922********7735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29日23558.22终局1000终局[2019]160513梁海琪女441622********8242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29日11793.1终局9000终局[2019]160614黄晓萍女445281********2789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29日1375862终局7000终局[2019]1607255968.47114900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