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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税一稽罚[2020]99
    违法行为类型 绍兴德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绍兴德美新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05月09日收受宿迁佐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5份,发票代码3200171320,发票号码41588973—8977#,发票金额为485436.90元,税额为14563.10元,价税合计500000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罚决定:处10000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16
    决定机关 绍兴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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