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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200170083
    违法行为类型 2016年12月9日,浦东新区环境监察支队接环境监测站报告,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12月6日对该公司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显示:3#测点(西侧边界)昼间噪声值为68.2分贝和4#测点(北侧边界)昼间噪声值为70.1分贝,超过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壹拾伍万元其他:责令改正噪声超标排放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2-27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