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津武环罚字[2021]00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你单位制定的《天津聚龙力嘉混凝土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的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
行政处罚内容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18 |
决定机关 |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