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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豫银监罚决字〔2018〕5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理事会长期未换届(二)案防管理不到位导致多家社员机构瞒报漏报案件(风险信息)(三)员工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10名省联社员工瞒报漏报入股社员机构行为(四)牵头组织发放社团贷款导致社员机构集中度超标(五)同业融出资金超比例(六)组织社员机构违规购买信托产品(七)挪用社员机构缴存的清算资金开展资金业务(八)违规截留社员机构资金业务收益(九)高管人员未经核准任职资格而履职(十)信息科技存在重大隐患(十一)部分市办人员兼任社员机构高管(十二)违法投资设立的企业未与省联社彻底脱钩(十三)未经社员机构书面授权即代理国库业务。马春耀、李宪忠、袁军、吕鹏、陈奎、张爱法、李雪峰、张红英、李文斌、赵建恒等10人,对瞒报漏报入股社员机构行为负直接经办人员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一)对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计罚款560万元;(二)对“瞒报漏报入股社员机构行为”的10名直接责任人员(马春耀、李宪忠、袁军、吕鹏、陈奎、张爱法、李雪峰、张红英、李文斌、赵建恒等)分别给予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机关 河南银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