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龙环罚字〔2019〕0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新增给料生产线、电加热房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行政处罚内容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处人民币壹仟零陆拾贰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14
    决定机关 龙安区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