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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柯公(安)行罚决字[2018]5034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未采用国际联网安全技术保护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自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开办网站(xinxinsihai.com)起,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通过该网站向公众提供产品信息,因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致使该网站存在中危漏洞的隐患,于2018年11月20日8时30分许,被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民警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06
    决定机关 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安昌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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