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东交罚[2019]008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8年12月27日01时2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洪梅镇金鳌沙村东莞市洪信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东莞市洪信混凝土有限公司雇用的驾驶员驾驶皖A02208重型罐式货车运载混凝土从往方向行驶,被当场查获。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重31.61吨,轴数是0轴,超限0吨,超过规定限值,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证据:《询问笔录》、《现场笔录》、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照片等。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2-06 |
决定机关 |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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