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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潭食药监食罚 [2017]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健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以5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18
    决定机关 临潭县食药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