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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豫鹤交流罚字(2021)第040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八条
    行政处罚内容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煤矿未按规定标准装载货物,并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出场案,违反了《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八条规定,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9
    决定机关 鹤壁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