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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图工商盖处字〔2016〕第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衣明•艾力的行为,违反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农资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2000元(贰仟元)。二、其他处罚情况:责令3日内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0-08
    决定机关 图木舒克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图木舒克市衣明艾力农资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