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前海大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31****375R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京仲裁字第1433号
    案号 (2022)粤0391执42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2-01-28
    发布日期 2022-03-24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仲裁庭依据所认定的事实,以及本案合同的约定及相关 法律规定,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投资款1000000元;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暂计算至2020年5月7 日的逾期付款利息29006.84元;并继续向申请人支付以 1000000元为基数,以年利率11%为标准,自2020年5月8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投资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 费18000元; (四)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差旅 费3146元; (五)本案仲裁费用35318. 59元(含仲裁员报酬 23328. 34元,机构费用11990. 25元,已由申请人全部预交) 由申请人承担10%即3531.86元,由被申请人承担90%即 31786. 73元,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其垫付的 仲裁费31786. 73元。 上述裁决各项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被申请 人应自本裁决书送之日起10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支付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