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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蒲市监工商处字〔2019〕第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不合格肥料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非法)所得:2000元(贰仟元)。二.罚款:8500元(捌仟伍佰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19
    决定机关 蒲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蒲城县龙池建鹏农资部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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