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七台河市鑫泰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3090075****948H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904民初1088号
    案号 (2020)黑0904执21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3-25
    发布日期 2020-11-1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黑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七台河市鑫泰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前给付原告孙宜振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年9月3日及2014年6月5日签订)所拖欠工程人工费,共计人民币1,079,400.00元。 二、原告孙宜振自愿放弃对被告七台河市鑫泰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所拖欠工程人工费用1,079,400.00元和利息。 本案受理费14514.60元,减半收取为7257.30元由被告七台河市鑫泰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