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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溧市监处字〔2021〕087000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为及其从属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陆万元整(¥6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0
    决定机关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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