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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防住建罚字〔2021〕第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违法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防城港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壹仟柒佰元(按建设工程合同价款1%计罚,即¥1117万元×1%=¥11.17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防城港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善相关建设施工许可手续。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1
    决定机关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