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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余市监处罚〔2021〕1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做如下处理:1、处罚款15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3元,合计罚没款1513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21
    决定机关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