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余市监处罚〔2021〕102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建议对当事人做如下处理:1、处罚款15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3元,合计罚没款1513元,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2-21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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